【极刻代理公司注册的好处】:
①无需注册资金(0元出资,创业零压力)
②无需租办公场地(为您节省创业成本)
③无需验资实缴注册资本(轻松开公司)
④公司注册全程上门一条龙服务(足不出户全程委托办理)
优势:
1.东莞凤岗工商局批准的专业的工商税务代理记账公司,选择正规公司服务安全有保障;
2.收取的代理记账费用是东莞凤岗较优价格,服务全程,真诚服务;
3.本公司会计均为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老会计,避免账务差错;
4.公司有完善的保密制度,保证您的信息安全无忧,注册公司不成功不费用,免费咨询专业资质会计师,依靠强大的会计师团队专注于为小微企业提供零距离的财税服务。公司由经验丰富的会计师团队组成,扎实的知识背景,能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免费咨询。
极刻代账客户我们承诺:
1.材料不齐我们提供咨询协助;
2.注册公司仅收取800全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4个章、对公开户),快速办理;
3.全套章4个;
4.送工商年检服务;
5.协助银行开对公账户;
6.公司注重客户体验度、满意度,精诚合作,互惠共赢;
服务!服务!服务!重要的话说三遍!我们坚信服务是服务行业立足的基石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企业服务,任重而道远,服务好中小企业,于国,繁荣富强,于民,安居乐业,2023,使命必达!感谢您的信任与合作!
东莞市极刻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为广大中小企业和创业人士提供优质的工商、财税咨询、会计、审计验资、资质审批、知识产权代理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商,多年来累计已为数千家公司办理相关业务,解决客户诉求。
【极刻注册公司所需时间】:资料齐全1-3个工作日(服务项目:均可加急)多年行业经验、免费咨询、提供无地址注册,全程代办、专业品质、确保注册成功!
凤岗注册个体户所需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4、《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5、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6、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凤岗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所需资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5、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凤岗注册有限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法人或自然人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法人或自然人股东签署)。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法人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8、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内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隶属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分公司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分公司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6、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公司签署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9、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